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,经审查,2024年4月24日我厅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,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-2024年5月2日(7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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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
序号
文件名称
审批文号
审批时间
环评文件类型
1
关于宁夏-湖南特高压直流送端750千伏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
宁环核审发[2024]1号
(见附件)
2024年4月24日
环境影响报告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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